一、正式名称
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Shenzhen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Center of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二、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简介
以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为依托而设立的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目的在于充分利用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学术领先优势,为深圳自主创新发展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法治建设服务。中心的任务具体包括:为深圳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以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所提供的自主创新成功案例为研究对象,利用现有资源为深圳自主创新发展及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对知识产权法律的迫切需求服务,使科研与实践工作紧密结合;为深圳知识产权法学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学术交流,培养知识产权法律人才,保证研究工作逐步深入。本中心有博士后流动站,愿意接收深圳企业人员进站做课题研究。
设立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知识产权研究中心隶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为属下的非独立法人二级机构,经费、人员编制均自行解决。中心主任将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博士生导师刘春田教授担任。主要科研人员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委派。
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